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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辩动态|我所四位律师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日前,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保护意识,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营造和谐、健康、安定的校园环境,南开区举办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颁奖暨第三届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我所王轶、柴冬环、张耀午、李君四位律师受聘分别担任南开区艺术小学、南开区实验小学、南开区咸阳路小学、南开翔宇学校法治副校长。


我所律师将发挥法治副校长防护引导的职能作用,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信仰培育,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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