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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辩服务 / WEIBIAN SERVICE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职务犯罪:

(一)贪污贿赂类犯罪: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类犯罪: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二、经济犯罪:

(一)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类犯罪:

1、虚报注册资本罪;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4、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5、妨害清算罪;6、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7、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8、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9、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0、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1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14、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

1、伪造货币罪;2、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4、持有、使用假币罪;5、变造货币罪;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7、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8、高利转贷罪;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1、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2、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3、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4、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罪;15、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6、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7、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18、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19、违法发放贷款罪;20、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21、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22、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23、逃汇罪;24、骗购外汇罪;25、洗钱罪。

(三)金融诈骗类罪:

1、集资诈骗罪;2、贷款诈骗罪;3、票据诈骗罪;4、金融凭证诈骗罪;5、信用证诈骗罪;6、信用卡诈骗罪;7、有价证券诈骗罪;8、保险诈骗罪。

三、传统犯罪:

聚众哄抢罪、非法行医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

四、毒品类犯罪:

非法生产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品罪、窝藏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

2、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3、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拼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可与犯罪嫌疑人通信交流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三)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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